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保障和改善民生 着力解决群众急难愁盼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指出,将全面取消在就业地参加社会保险的户籍限制、合理提高最低工资标准、优化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档次设置、支持各地统筹资金渠道加大保障性住房供给等。
对一些近年引起社会关注的新问题,《意见》也给出了指导与回应,包括健全灵活就业人员、农民工、新就业形态人员社会保险制度,全面开展低保边缘家庭、刚性支出困难家庭认定,清理取消限制老年人社会参与的不合理政策规定等。
新就业形态人员将更快融入社保体系
《意见》指出,将有效扩大社会保障覆盖面,强化社会保险在社会保障体系中的主体作用。
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2024年,全国农民工总量接近3亿人。此次《意见》提出,健全灵活就业人员、农民工、新就业形态人员社会保险制度,全面取消在就业地参加社会保险的户籍限制,健全参保激励约束机制等。
据了解,新就业形态人员包括网约配送员、网约车驾驶员、互联网营销师等伴随互联网和数字技术发展产生的新工作模式。2023年,全国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已达8400万人。过去几年,快递员、外卖员等新就业形态人员的参保问题引发关注,《意见》的出台意味着快递小哥等新就业形态人员将更快融入社保体系,获得更加充分的保障。
《意见》特别强调“增强社会保障公平性”,将加强低收入群体兜底帮扶,加强动态监测预警,制定低收入人口认定办法,全面开展低保边缘家庭、刚性支出困难家庭认定。同时,合理确定调整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与城乡居民人均消费支出相挂钩,切实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
推行由常住地提供基本公共服务
《意见》提出,提高基本公共服务均衡性,推动基本公共服务供给与人口变化相协调,按照服务半径合理、规模适度、功能适用、保障有力要求,优化服务设施建设和运行管理。
《意见》明确,推行由常住地提供基本公共服务。采取常住地直接提供、跨区域协同经办、完善转移接续等方式,逐步将基本公共服务调整为常住地提供。推动数字智能技术与公共服务深度融合,加快信息数据互通共享,推进婚姻登记等常用服务事项取消户籍地限制全国通办,扩大优质数字公共服务资源覆盖面。
在人口集中流入地城市,将推动“一城一策”制定常住地提供基本公共服务实施办法,推动符合条件的农业转移人口享有同迁入地户籍人口同等权利。
在人口流出地,尤其是偏远地区的乡村,人口减少、空心化等往往成为公共服务提供的薄弱地区。记者注意到,《意见》提出,以县域为基本单元,全面推进公共服务规划布局、设施建设、资源配置、人才调配城乡一体化。支持面向艰苦边远地区农村提供形式灵活的基本公共服务。
将新建改扩建1000所以上优质普通高中
近年来,我国不断推动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并取得了显著成就。此次《意见》明确,将实施基础教育扩优提质行动计划,通过挖潜扩容扩大现有优质中小学校、公办幼儿园学位供给,将义务教育基础薄弱学校纳入优质学校集团化办学或托管帮扶。用5年左右时间,逐步实现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全覆盖。新建改扩建1000所以上优质普通高中,重点改善县域普通高中基本办学条件。
医疗资源方面,《意见》指出,要推进优质医疗资源扩容下沉和区域均衡布局,优化区域医疗中心建设模式、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实施医疗卫生强基工程,推动城市医疗资源向县级医院和城乡基层下沉,逐步实现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全覆盖。
“一老一小”是社会保障的重点人群,《意见》指出,将大力发展“一老一小”普惠服务,新建养老机构护理型床位占比原则上不低于80%。积极发展农村互助性养老服务,引导有条件的乡镇敬老院向社会提供服务。用10年左右时间,推动有条件的大城市逐步实现嵌入式等普惠托育覆盖80%以上社区。
清理取消社会参与不合理“限老”规定
《意见》提出,发展群众家门口的社区服务。支持养老、托育、家政、助餐、助残等普惠社会服务进社区,允许提供社区群众急需服务的经营主体在确保安全规范前提下租赁普通住宅设置服务网点。积极推动将利用率高的中小型体育场馆、全民健身中心向社会免费或低收费开放。支持有条件的博物馆、图书馆、美术馆等文化场馆夜间开放。
《意见》特别强调了针对不同群体的公共政策制定、服务供给问题。面对儿童,将提升儿童福利服务机构日常生活照料、基本医疗、基本康复、教育权益保障、社会工作能力。深化“爱心妈妈”结对关爱,帮助解决留守儿童、困境儿童亲情陪伴、安全照护等方面的实际问题。面对青年人群,在求学工作、婚恋生育、社会融入等方面提供更多支持。引导支持在保障性住房中加大兼顾职住平衡的宿舍型、小户型青年公寓供给。
面对老年人群的需求,《意见》指出,未来将清理取消限制老年人社会参与的不合理政策规定,支持推广“以老助老”服务模式,开发适合大龄劳动者的多样化工作岗位。大力发展老年用户友好的智能技术产品和应用,推动公共设施、居民住宅等多层建筑加装电梯。